黑龙江省企业信用评级规范 第3部分:信用评级报告格式

发布时间:2010-03-12|来源:|专栏:信用研究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HeiLongJiang province credit rating service
                       Part 3: Credit rating report format) 
                        2008-09-01发布    2008-10-01实施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DB23/T 1303《黑龙江省企业信用评级规范》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信用评级程序;
  ——第2部分:企业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及方法;
  ——第3部分:信用评级报告格式。
  本部分为DB23/T 1303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信用信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珅、钱玉民、曹虎、郝兆军、陈要武、史春光、李亚荣、蔡岩松、谷雨、郭丽红、王鑫。
 
                                         引    言
 
  规范企事业单位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活动,把信用评级、信用评估活动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于促进我省诚信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部分结合黑龙江相关信用评级机构的现状,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出发,考虑国内外信用管理与服务的发展趋势,对信用评级报告格式做出了规范。
 
                                   黑龙江省企业信用评级规范
                                   第3部分:信用评级报告格式
 
 
  1 范围
  DB23/T 1303的本部分规定了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格式,包含的基本信息栏目,以及各栏目的主要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黑龙江省信用评级中介机构所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服务活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23/T 1303的本部分。
  2.1 
  企业信用信息 Enterprise credit information
  反映或描述企业偿债及履约能力和意愿的相关信息,用以对企业进行信用分析、预测、防范和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
  2.2 
  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Credit Investigation Report
  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在某段时间内信用状况的记录和分析。
  3 信用评级报告格式
  3.1 报告内容
  应包括概述、声明、评级报告正文、跟踪评级安排和附录五部分。
  3.2 概述
  应说明评级报告的情况,包括受评企业的名称、信用级别及释义、信用评级机构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等内容。
  3.3 声明
  应登载信用评级机构关于评级情况的声明事项,包括:
  a)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信用评级机构与受评机构构成委托关系外,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人员与受评机构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应予以说明;
  b)信用评级机构与评级人员已履行尽职调查和诚信义务,所出具评级报告的数据、资料及结论的客观、准确、公正、及时;
  c)评级结论是信用评级机构依据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受评机构和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任何影响改变评级意见。
  3.4 正文
  3.4.1 受评企业基本情况
  应包括:
  a)联系方式:包括企业名称、经营地址、联络方式等信息;
  b)注册信息:包括企业各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信息;
  c)上市情况:包括企业是否上市及上市情况的信息;
  d)主要资质:包括企业获得的资格和资质内容及认证单位方面的信息;
  e)股东情况: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状况方面的信息;
  f)历史沿革:包括反映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经营性质及经营范围等方面变化历程的信息;
  g) 管理者情况:包括反映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者基本情况的信息;
  h) 员工情况:包括企业员工人数和结构方面的信息;
  i) 组织构架:包括企业的部门划分、分支机构设置方面的信息;
  j) 关联企业:包括企业主要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方面的信息。
  3.4.2 经营状况
  是反映企业经营概况、判断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信息,应包括:
  a) 主导产品:包括企业主导产品产能等方面的信息;
  b) 原材料采购:包括企业原材料采购来源、采购数量及支付方式等方面的信息;
  c) 产品销售:包括企业产品销售范围、销量等方面的信息;
  d) 专利技术使用情况:包括企业使用的专利及权属方面的信息;
  e) 产品获奖情况:包括企业产品获奖时间、获奖内容等方面的信息;
  f) 房产信息:包括企业房产面积、用途、权属等方面的信息;
  g) 地产信息:包括企业地产面积、用途等方面的信息;
  h) 主要设备:包括企业主要设备数量和权属等方面的信息。
  3.4.3 财务状况
  包括:
  a) 财务报表:包括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中的主要项目;
  b) 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
  c) 审计情况:包括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的信息。
  3.4.4 信用交易状况
  是反映企业与银行之间或与其他企业之间信用往来情况的信息,应包括:
  a) 银行授信情况:包括企业获得银行授信及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等方面的信息
  b) 赊购情况:包括企业获得其他企业的商业授信及其信用记录等方面的信息
  c) 接受担保情况:包括企业接受各种形式的担保方面的信息
  d) 提供担保情况:包括企业对外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方面的信息。
  3.4.5 公共信用记录
  是政府部门、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掌握的或公开媒体披露的有关企业信用方面的各种信息,包括:
  a) 社会表彰记录:包括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公开媒体公布的对企业的表彰和奖励方面的信息;
  b) 社会不良记录:包括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公开媒体公布的企业不良行为方面的信息;
  c) 行政处罚记录:包括行政机关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
  d) 履约纪录:包括企业与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履约情况信息;
  e) 司法执行记录:包括司法机关对企业诉讼案件裁决结果的执行信息。
  3.4.6 评级结论
  应包括受评企业名称、信用级别及释义、评级结论的主要依据等,并简要说明本次评级的过程和受评企业的风险程度。
  评级报告分析可在显要位置作“特别风险提示”,必要时应详细分析该风险及其形成的原因,说明过去特别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曾经因该风险因素遭受的损失,判断将来遭受损失的可能程度。
  3.5 跟踪评级安排
  应明确说明对受评企业的跟踪评级时间、评级范围、出具评级报告的方式等内容,持续揭示受评企业的信用变化情况。
  3.6 附录
  应收录其他相关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信用评级机构简要介绍、受评企业的主要财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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